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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强化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珠江流域各省区切实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截至去年年底,流域内水土保持省级监督机构由2003年的2个增加到3个,地(市)级机构由23个增加到26个,县级机构由263个增加到321个,流域各省(自治区)兼职监督人员由2003年的2177人增加到2454人,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得到了加强和完善,为贯彻《水土保持法》提供了保障。去年,流域各省(自治区)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781个,水土保持总投资达90403万元,验收1432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查处350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去年以来,按照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珠江委对流域内63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于2004年10月下旬到12月初,分别联合广东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对广东、福建两省的部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实地检查了潮州水利枢纽、京九铁路龙川北至东莞东段复线、惠州帛水蓄能电站、深圳前湾燃机电厂、广东国华粤电台山电厂、新建铁路梅坎线坎市到梅州(福建省境内)和新建铁路赣龙线赣州至龙岩段共7个项目。通过监督检查,初步摸清了大型开发项目中水土保持工作现状,找出了普遍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也为今后开发项目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打下了基础。(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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