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进一步加强该工程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新的要求。至此,全国所有的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基本都有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水土保持项目管理日臻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原八片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由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实行中央、省、地、县分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前期工作、计划管理、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内容。《办法》要求工程参照基本程序管理,按项目区立项,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水利部与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水利水保部门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求在工程中实行建设监理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公示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制度,开展效益监测与评估,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工程竣工验收由水利部和财政部组织进行。
该《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完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乔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