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即将开展“长治”工程水利基建资金项目年度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年是新一期“长治”工程水利基建资金项目启动实施的第一年,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长江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及财务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于2005年5月9日开始对2004年度“长治”工程水利基建资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本次检查将按修订的《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从组织领导、资金管理、措施任务与质量、运行机制、预防监督、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县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涉及“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区的云、贵、川、甘、陕、鄂、渝7省(市)的21个县(市)。
通过这次检查,将了解各地贯彻“长治”工程调整改革思路情况、总结新一期“长治”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长治”工程进一步调整改革和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