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完成了对辽宁、吉林两省的2003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3月16日,松辽委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2003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以下简称“国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通知,提出了本年度验收注意事项。
为切实完成好本项工作,2005年4月20日,松辽委在分组验收实施前召开了“‘国债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委开展“国债项目”验收工作的经验,提出今年工作思路将继续以邀请专家组成黑龙江、吉林、辽宁三个验收小组的方式,分别对项目的内业、外业进行认真考察、交流、座谈和总结。会议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重点,提高了认识。要求工作人员要紧紧结合年度实施的特点,充分做好年度竣工验收及生态修复试点技术指导工作,以便通过抽查验收总结出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地向上级领导准确地反映情况。
2005年4月22至30日,吉林和辽宁验收小组按照验收要求,在各省自验基础上圆满地完成了抽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