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云南省2004年“长治”工程进行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5月11日至13日,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廖纯艳副局长带队的检查组对我省2004年“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区的宣威市、沾益县、安宁市进行了年度检查。
    检查组采取内、外业结合的办法,从工程建管机制、实施管理、治理任务完成、预防监督、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认为:云南省2004年“长治”工程,按照”长治”七期新要求,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技术路线,在总结原来小流域治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充分尊重治理区群众的意愿,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抽查县(市)水土保持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推行了群众投工承诺制、项目公示制;治理工程有特色,有规模;坡改梯工程注重坡面水系配套;资金管理采取报帐制,配备了专职会计,建立了专账,国家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积极落实。
    检查组针对我省具体情况,提出较好的意见。1、部分坡改梯工程土坎质量不高,植物护埂滞后,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土坎梯地植物护埂工作。2、项目监测工作须尽快落实。3、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力度,认真履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权,特别要注重涉农行业开发建设中的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建设的认识。(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