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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正式开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张来章  段菊卿)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黄委关于《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办法》的通知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已于近期组成5个督察组,开始对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督查。
    2005年6月19日至20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陈伯让副局长、山西省水利厅张健副厅长带队,省水保局、运城市水利局、河津市水务局等地方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参加山西督察组,对山西铝厂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督查。
    山西铝厂位于山西省河津市,是一个年产达220万吨氧化铝的大型企业,主要由厂区、生产生活区、石灰石料场、孝义铝矿、弃渣场、场外道路、供排水系统组成。
    督查组察看了厂区、生产生活区、石灰石料场、料场公路、苍头赤泥灰渣堆场、北王大沟灰渣场及运渣公路等,通过检查发现,山西铝厂对水土保持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完成了厂区、生活区绿化面积303公顷,在石灰石料场的东沟、中沟、西沟排土场渣体下游分别修建了1#、2#、3#拦渣坝,在石灰石料场上山公路进口处分别修建了1#、2#拦渣坝,对灰渣场进行了覆土种草,先后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600万元,交纳补偿费264万元。
    通过现场检查,督察组认为,山西铝厂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滞后,施工中的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石灰石料场及料场公路两边存在乱堆乱弃现象,未开展监理、监测工作,对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管理等。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要求建设单位要尽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和责任,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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