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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晋陕蒙督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黄委晋陕蒙督查组)近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监督支队及相关地(市)、县(旗)区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单位等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先后对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33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就有关问题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
    200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涉及5条(段)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25个火电厂、2个水利工程、1个化工项目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要求以及黄委会《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办法》,本次黄委督察组主要针对这些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逐一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翻阅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资料、察看项目防治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现场、召开座谈会交流征询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综合性书面督查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要求。通过督查极大地促进了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责任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为全面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孙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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