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督查组对陕西延黄高速公路水土保持项目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段菊卿、王建华等)7月上旬,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一行对延(安)--黄(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以《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督查。重点督查了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取、弃土(碴)场、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情况。边坡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延黄高速是陕西省“米”字形高速公路规划的一部分,起自铜(川)-黄(陵)高速末端,止于延安枣园镇,与延安至安塞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43.205km。项目区纵贯黄河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属陕西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项目建设中,共占地1841.89hm2,挖、填、弃土石方3261.1万m3。
督查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项目在业内首家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并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纳入项目建设统一管理,落实了“三项制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并且在对弃土弃渣场的治理中采取阶梯式排渣、覆土造田的方式,共建坝地120hm2,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该项目变更较多;个别拦渣坝、排水沟设施不够完善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根据方案进度尽快补建未实施水土保持设施,将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新增或位置发生变动的弃土弃渣场,要尽快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变更设计,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及时完善个别拦挡工程;尽快督促监测单位按照监测合同履行水土保持监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