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对宁夏中宁发电厂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项目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段菊卿 王建华)7月中旬,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中宁县水务局有关人员共同组成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对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在认真听取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工作汇报、查阅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档案资料的基础上,重点对照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地过程中的厂区、厂外管线区、排洪沟、贮灰场等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就检查结果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形成了会议纪要。
从检查情况看,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 自觉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设立了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制定了水土保持设施实施进度计划,明确了施工各单位的防治责任,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纳入主体工程建设统一管理,保证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同步,符合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但也存在着不足,如:输泥管线两侧施工场地土地整治措施不完善,部分地段堆弃土方未平整;灰渣场排灰工艺、排灰方式不符合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及有关规定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明确提出的整改意见是:一在下阶段项目施工过程中,要继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实施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特别是运灰道路、输泥管线两侧施工场地要及时整平,采取绿化等相应措施;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增加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四是在生产运行期过程中,要加强贮灰场的管理和周边的防护;五是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规定,作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准备工作;六是加强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定期通报水土保持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