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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督查组对山西河曲上榆泉矿井一期工程进行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7日,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督查组,由黄委会水土保持局熊维新副局长带队,对山西河曲上榆泉矿井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山西省河曲上榆泉矿井一期工程位于山西省河曲县,规模为年产煤300万吨。工程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建成投产,总投资8.46亿元。水保投资1074.4万元,防治责任范围为227.3公顷。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上榆泉矿一号弃土场整治、排矸场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矿井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督查组了解到,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经历了从不清楚、不重视到重视的过程,虽然方案报批工作滞后,但后续设计及时,实施进度较快,并基本落实了2004年的水土保持督查意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取土场边坡还未进行削坡处理,溢洪道尚在施工,排矸场下游防护措施未考虑,目前正处于汛期,很可能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1、对照水土保持方案逐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2、严格遵守“先拦后弃”的原则,抓紧开展矸石场拦挡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工作;3、适时开展植物措施建设,增强水土保持功能;4、立即开展水土保持监测;4、完善水土保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5、定期向各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部门通报矿井水土保持工作情况;6、积极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督查组要求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法律和技术服务,协助与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煤矿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杜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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