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委督查组对山西鲁能河曲发电厂一期工程进行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7日,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督查组,由黄委会水土保持局熊维新副局长带队,对山西鲁能河曲发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座谈。
    山西省河曲发电厂一期工程(2*600MW)位于山西省河曲县,是国家“西电东送”北通道的重点工程。工程于2002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5月建成投产,总投资40.22亿元。水保投资440.94万元,防治责任范围为243.27公顷。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电厂专用铁路沿线弃土弃渣整治、运灰公路沿线治理、贮灰场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电厂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较强,基本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电厂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并按2004年10月水土保持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并采取了一些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但是,由于电厂已经投产,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诸如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滞后,运灰道路沿线一些弃土未整治,贮灰场上游现建挡墙标准偏低,个别植物措施不到位等等。为此,督察组要求建设单位: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抓紧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2、对运灰道路沿线弃土及时进行平整,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3、进一步完善监理和监测工作;4、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5、做好一期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6、定期向各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部门通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与此同时,督查组要求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协助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落实各项督查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好周边的生态环境。(杜亚娟)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