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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坚持”成就璧山水土保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经过多年实践,璧山县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防治的轨道,形成了一套符合水土流失治理规律、上下配套的法规体系、监督执法体系和综合防治体系。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721.1万元,投劳900万个,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1.21平方公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被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
  璧山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如此好的成效,主要得益于 “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确立生态优先、预防为主,注重防治水土流失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的防治模式。以小流域为单位、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人工治理和生态修复并重,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
  三是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水保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始终坚持项目建设依靠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参与,并注重动员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治理。
  四是坚持项目投资机制的创新。推行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实践推广“户包治理”,逐步实现“公司+农户+市场”的科学管理模式。
  五是坚持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的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由分散治理到集中连片治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竣工验收制。
  ( 田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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