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黄铁路(河北段)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水利部委托,2005年8月20日,河北省水利厅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了朔黄铁路(河北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局、石家庄市水利局、平山县水务局、灵寿县水务局、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施工单位、技术评估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验收组实地考察了工程现场,检查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和防护效果,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
验收组认为,朔黄铁路(河北段)水土保持设施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已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安全可靠。经试运行,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