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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工程让山阳绿水绕青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9月21日讯(通讯员 秦延安) 2005年4月,全国“长治”七期山阳县丰东项目区芦园沟、石头梁两条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 2005年7月,山阳县被邀请到全国“长治”工程第17次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山阳县不断深化县情认识,坚持因地制宜和实际、实效原则,积极探索建管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水利水保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从2004年到现在,已完成投资2000多万元,新修“四田”2.01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9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平方公里,解决人饮2.81万人,新修加固堤防34公里,实现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质量效益的新突破。
    近年来,山阳县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工程333处。水利部门抽调4名科级领导、30名技术干部,逐乡逐村抓工程设计、抓技术指导。县上专门成立了秋冬农田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县级领导和联乡部门包抓乡镇农田水利建设责任制。水保部门抽调12人组成督察小组,按阶段任务分组巡回督战监察。各乡镇、农口部门和联乡包村部门坚持领导、干部、精力“三集中”,所有工程建设都做到了任务、人员、责任、措施“四落实”。在申家垤芦园沟流域治理工程中,原县长、现任县委书记张卫斌先后4次到现场召开办公会,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分管副县长杨安民坚持跑在第一线,逐工程定规划、定资金、定措施,亲自安排指导抓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工程进度。截至目前,全县333处农建工程已全部完成。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根据工程类型确定施工单位,国家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严格遵循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村组建设工程按照规划,由水利部门与乡镇及项目区村组先达成承诺,直接将匹配资金确定到村组,补贴到农户,然后分段、分项目,逐工程签订责任合同,全过程现场监督和控制,工程经验收决算小组分期验收后,按进度、质量分期支付建设费用。同时将相关情况分事前和事后向群众公示。对面上其它工程,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以受益群众投入为主体,鼓励个体或联户承包治理,并允许有项目的党政事业单位投入建设。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工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六有”标准,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确定补助方式和施工形式,照川、漫川等较大乡镇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城乡供水公司统管,粮援、扶贫、村组和群众入股投资建设,收益后按股分红。有关工程建成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分类明确经管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落实所有权、管护权,加强工程的建后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如灌溉、人饮、水毁、水窖、低产田改造工程,坚持谁建、谁管、谁受益的原则,实行验收达标兑付到户的责任制,一次性确权到位、补贴标准到位、设计到位。
    为了有效解决资金困难,该县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先后争取国债工赈人饮、流域治理、节水灌溉等项目资金达540万元,并按照“一龙管水、多龙治水、联手共建、规模连片、综合示范”的建设要求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条块结合、各记其功”的思路,整合水利、粮援、扶贫、工赈、林业等资金,集中用于大流域的综合配套治理。在申家垤芦园沟长治工程建设中,把流域治理与村组扶贫开发、粮援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又与林业的荒山造林和退耕还林结合,实现了山上、山下治坡造田、兴水抗旱的有机配套。该县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基础上,还调剂资金130万元用于全县面上河堤修复加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寒边远山区基础设施等农田水利建设,并严格按程序开展“一事一议”,今年已筹资40多万元、筹劳50多万个。同时,该县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创新融资机制,以资产换资金,以改制促发展。继续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的拍卖、承包、租赁,放开农田水利建设的自主权和经营权,坚持“谁建设、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建设机制,鼓励发展民办水利工程。全县共拍卖、承包、租赁人饮等小型水利工程23处,吸收水利建设资金32万元。
    山阳县始终注重工程质量,从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材料购进、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环节严把“五道关口”。工程所需的材料,由水保局统一组织购进,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工地。对于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制。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建设监理制,并采取政府监督、法人负责、承建单位自检、监理工程师监理的方式,做到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建设质量负总责,水利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备了工程施工档案。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和追究制。重点工程的检查验收都达到了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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