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组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邢台县前南峪小流域
2005年9月21日,海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验收工作率先在河北省开展。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函[2005]159号文,海委负责验收北京、河北、山西等3省(市)的11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管理、预防监督;各项试点辅助治理工程完成数量、质量、效益;试点的科研、监测与资料整理等。海委水土保持处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试点建设县(市、区)所在的各有关省、市(州)水利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具体验收分三个省(市)进行。河北省验收工作于9月份完成,北京市、山西省的验收计划在“十一”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