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为大(1)型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岷江上游下段,距成都市约60km,水库总库容11.12亿m3,总装机76万kW,年平均发电量34.17亿kW·h。200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农经[2000]300号文批准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将其列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大标志性工程。四川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该项目的建设,将此项目列为四川省“十五”初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部于2003年5月以水保[2003]199号批复,该工程应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57.26万元。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四川水利工程的实际,经水利厅、水保局与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省水利厅决定暂不收取水库淹没线以下的库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此部分费用全部由掌握用于移民安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同时,紫坪铺公司对当前应依法交纳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65.98万元制定了分期交纳计划。2005年9月17日,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川紫函[2005]99号致函水利厅,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00万元。目前相关的缴款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作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大标志性工程、四川省委、省政府列入的四川“十五”初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为我省水电开发建设树立了依法建设的榜样。标志着我省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