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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江苏段扩建工程:打造绿色公路不可无“章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记者 杨亚非) 10月12日,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2005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小组一行,在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廖纯艳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刀红英副处长的带领下,来到江苏镇江,对312国道沪宁段镇江到南京一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因312国道沪宁段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着诸多漏洞。

    312国道江苏段是江苏省的一条重要公路,东西向穿越整个苏南地区,与沪宁高速公路共同构成了公路运输主骨架。扩建路线经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市,全长282公里。工程于2003年7月底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接近尾声。但该工程至今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在公路现场,检查组发现,虽然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了环境保护和生态景观建设,但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明显滞后:工程已接近尾声,而一些边坡的防护才刚刚开始;许多路段正面边坡有防护措施却忽视了侧面;沿途所见的弃渣场、施工基地的清理恢复工作尚未落实到位。另外,还有几处水利设施因随意弃渣而受损。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时明确指出,要充分意识到大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摈弃平原地区的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不重要的错误观念,要尽快完善水土保持措施,督促施工方对工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的欠缺进行补救,及时恢复毁坏的水利设施,并尽快着手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的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同时,检查组也对该省发改委、公路管理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希望该省发改委要从源头上把好水土保持关,公路管理部门也要充分认识到公路建设中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督促今后的建设项目作到“三同时”,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大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前介入,加强宣传,“送法上门”,做好服务。

另据了解,除312国道沪宁段扩建工程外,检查小组目前已经结束了对江苏泰州电厂的检查,接下来将进一步检查江苏、安徽、重庆两省一市7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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