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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17日下午,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顺利通过专家审查,并按程序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予以审批。据介绍,这是全国唯一冠以国家级的地级市生态经济示范区通过专家审查验收,为全国在生态脆弱区创建生态示范区创造了经验。
  1999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了建立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2000年初,东营市委托山东示范大学编制了《黄河三角洲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规划》于2002年3月20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于2002年8月经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实施。近年来,东营市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致力于生态脱贫和生态致富,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各项指标均达到了验收标准,实现了《规划》确定的目标。2005年9月30日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的预验收。
  近年来,东营市用于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方面的投入达到80多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达到30多亿元,有力地保证了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中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施。(卢振峰 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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