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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加强执法严防水土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记者近日从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获悉,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地处黄河上中游的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南、山西7省(区)有关部门以《水土保持法》为准绳,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执法力度,以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被破坏。
  
  6年来,黄河中上游的这7个省(区)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开发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共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7200多起,审批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900多个,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近1.5亿元,促使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治理资金达10.6亿元。
  
  在加强执法监督的同时,7省份还启动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建成流域中心站、7个省(区)监测总站和39个地区监测分站,开展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项目区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土流失监测公告,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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