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健康发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徐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4年来,对推动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区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取得了明显成绩。主要是全社会的水保法制意识有所增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成效;小流域治理效果好;全区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同时,该区域随着大规模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原本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煤炭开采引起地面塌陷和地裂,导致了大量植被枯死;产生的废土、废渣直接倾入黄河,淤积、堵塞河道。尽管该区域在开发建设中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但人为新增水土流失量是同期水土保持措施减沙量的1.53倍。要减少和有效控制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减少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要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水土保持法》是国家颁布的一部重要的保护水土资源的法律,国务院于1993年依法制定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使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我们要积极推动全社会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首先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水土保持部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要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列入到全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树立科学的生存观和发展观。
    二、切实保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在本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水土保持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水土保持部门必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是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法治政府、信誉政府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晋陕蒙接壤地区的开发建设支持力度很大,投资多、项目多,到处都在大规模地建设,这是好事,但绝对不能再走“大建设造成大破坏”的老路。水土保持工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依法将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是衡量政府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重要标准。开发建设项目,要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能否做到“三同时”,是衡量我们各个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标准。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一是要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废渣弃土,工程项目多的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加强管理。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做到建一个项目,改善一片生态环境;修一条路,建设一条绿化带。对那些在开发建设中不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
    四、统筹协调,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当前,晋陕蒙接壤地区治理水土流失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投入偏少;另一方面是资金投入、项目布局比较分散。各级政府和有关水土保持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投入,对有关资金要集中打捆使用,实行集中联片布局,加大规模治理力度。同时,水土保持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政府和执法主体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
(作者单位: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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