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煤炭水土保持工作 保护南广河流域生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宜宾市高县整治煤矿水土流失工作纪实
高县地处盆周山区,属南广河流域,系我市主要产煤县之一,该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幅员面积的62%,煤炭和非煤矿山的大量开采造成人为水土流失日益加剧,该县每年流入南广河的泥沙近300万吨,导致支沟河床淤积,如该县白庙河堤原设防标准为二十年一遇,现仅达五年一遇标准,恢复需投资几百万;庆岭河堤因泥沙淤积,河床已高出两侧农田一米多,形成悬河,致使农田年年被淹。为保护南广河流域生态,该县开展了一场整治煤矿水土流失行动。
一、执法检查摸现状,政府决策齐整治。自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后,2005年5月,高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了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现有的30余座煤矿和矿山开采项目,仅焦村煤矿一家申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其余煤矿大量煤渣堆弃在河道,未采取任何措施,堵塞河道,污染水体。2005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尽快开展河道集中整治活动,下决心整治煤矿弃渣、建筑弃土、倾倒垃圾等侵占、污染河道等违法行为,迅速制定整治方案,并责成相关业主单位尽快落实。高县水利局及时向政府上报了《关于作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请示》,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煤炭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水保整治工作重点。
二、宣传服务到位,严格方案审批。根据县政府通知精神,水保执法人员深入每一座煤矿,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释业主提出的问题,煤矿业主均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现已有20余座煤矿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为规范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文书,树立水土保持行业形象,市水利局根据最新规章专门印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证。
三、督促指导施工,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目前,全县煤矿正积极落实堆渣场地,布设涵管、修筑挡渣墙,已投入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资金200余万元,预计12月底全面完工并开展竣工验收。堆渣场地经整平后,除挡护弃渣、减少水体污染外,还可以用作堆煤场,为业主节约了费用。
宜宾市水利局 殷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