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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黄河流域水土流失 共建绿色大西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委副主任廖义伟在出席首次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期间指出,各相关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大型开发项目建设单位携手营造流域和西北内陆和地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建设绿色大西北。
  据介绍,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黄河流域和西北内陆河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了很快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总体上看,各行各业对水土保持从不了解到了解、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开展转变,思想认识上了新台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法律为依据,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管理途径,监督执法水平上了新台阶。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开展水保设施验收,涌现出不少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先进单位,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也上了新台阶。通过不懈努力,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时,随着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城市(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修路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剧增,水土流失威胁加剧。一些项目参建单位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仍较淡薄,重经济效益、轻生态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重方案申报、轻组织实施的现象仍屡见不鲜。有些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甚至行政不作为。不少项目尤其是中小型项目不能很好地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一些地方“边治理、边破坏”的情况仍较严重。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势必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是当前一项事关全局、形势紧迫的重要任务。
  为此,廖义伟在会上首先提出,各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应认清形势,胸怀大局,不断增强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这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又是维持河流健康生命的客观需要,同时又是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强化防治,着力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高监督部门自身执法能力,增强社会各方联合执法的力度,提高基层单位日常监督能力,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推动公众参与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转变理念,完善机制,认真落实法律赋予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义务。
  廖义伟最后强调,我们应该达成这样的共识:凡依法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设单位,我们将同有关各方一道共同维护企业的社会声誉,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反之,对不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不认真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设单位,我们将依法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使其不仅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要为此付出更多的成本、更大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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