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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亮点工程”淤地坝建设巡礼一青海淤地坝建设谱新篇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张艳得  王英顺)记者从刚刚结束的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上了解到,中国水利"亮点工程"--淤地坝,作为青海省黄河源区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促进生态修复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项目区群众的普遍欢迎。项目自2003年启动实施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下,逐步实现了淤地坝建设从单坝到坝系的层层推进,运行管理逐渐规范,并不断谱写出淤地坝建设与管理的新篇章。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称。 青海省黄土高原区是省内的主要工农业生产基地,涵盖1市、1地、4州22个县,区域内总人口35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8.07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为77人/km2。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在此实施淤地坝建设,也是该省黄土高原区发展的重点和希望。
  由于青海省的黄土高原地区沟壑密布,地形破碎,有大小沟道近3万条,且沟道断面多呈"V"字型,有良好的建坝基础。该省自上世纪50年代零星自发建坝以来,经过80年代中期治沟骨干工程及坝系建设试点,到1992年省上在民和、乐都两县试点建设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标志着淤地坝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里程碑。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治沟骨干工程已经被省上列为重要的水利基础性工程,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特别是2003年水利部将淤地坝建设作为中国水利"亮点工程"之一,全面启动实施以来,青海省的淤地坝坝系建设也被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截止2005年底,全省累积建成单项骨干坝工程68座,单项淤地坝1450座,工程控制面积260.4 km2,总库容3599.4万m3,拦泥库容2002.86万m3,淤地面积673hm2;已建和在建坝系6条,完成骨干坝36座,工程控制面积114.23km2,总库容2027.43万m3,拦泥库容1256.27万m3,完成中小型淤地坝58座,控制面积49km2,总库容397.25万m3,拦泥库容207.45万m3,可淤面积57.5hm2。经过3年来大规模高强度的建坝实践,已初步探索出了不少淤地坝建设与管理的成功经验。
  --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是淤地坝建设成效显著的关键
  淤地坝工程能否建设好,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根本在认识,关键在领导。为此,青海省项目启动初期就成立了由省、地、县组成的淤地坝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建设管理体制。在工程建设初期省水保局配合县水保站,对每座骨干坝,中小型淤地坝的坝址进行实地踏勘和选点,经筛选后确定坝址,然后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逐级上报审批。由省水保局对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工程质量检查和防汛检查。在项目管理上,全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质量管理上,实施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并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在工程防汛管理上,将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省、地、县三级政府防汛预案,并和主管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确保做到防汛组织、物料、技术、人员四到位,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安全施工、安全度汛、安全运行。
  --狠抓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是扩大淤地坝建设规模的基础
  多年的建坝实践证明,狠抓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是保证淤地坝及时立项、争取上马的基础工作。随着淤地坝工程建设被列为中国水利"亮点工程"之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前期工作的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已编制完成18条坝系可行性研究,仅2003年一年就编制完成了10个县16条坝系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其中有10条坝系已经批复实施。完成68座骨干坝单坝的建设,建成2条坝系,在建4条坝系,已经批复待建坝系4条。较好的项目储备,实现了淤地坝项目及时申请立项、及时开工建设的目标。
  --及早动手,合理安排,是淤地坝建设得以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
  由于黄河源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是造成施工期短,建设进度难以控制的重要制约因素。加之淤地坝工程国家投资相对较少,本省经济基础薄弱,一旦施工组织安排不当,不仅影响工期,而且也加大工程造价。为此,省上经多年的实践总结出"提前动手,合理安排"是解决我省淤地坝建设施工期短的有效途径。就是在项目建设前一年提前做好施工计划,招标选好施工、质检等单位,并落实施工方案,来开春后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准备施工;并对各分部工程的施工顺序进行周密计划,合理使用施工机械,做到抢抓工期,保证工程施工有条不紊。为确保汛期来临之前完成防汛坝高的填筑和放水建筑物安装、浇注工作,尽可能采用机械化施工,以提高功效,缩短了工期,保证工程安全。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投劳投工承诺制、公示制及黑名单一票否决制,是淤地坝建设的可靠保障
  淤地坝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骨干坝,投资大、施工技术复杂、工程质量要求高,为加强淤地坝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合理使用,各项目县根据工程的特点,在建设管理上全面推进了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和资金报账制,并逐步试行了工程招投标制。
  此外,自2004年起还首次在工程建设中结合推行"三项制度",引进了群众投劳投工承诺制、公示制和黑名单一票否决制。从前期工作选点开始,坚持做到及时与拟建地群众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群众对淤地坝建设的支持和需求情况,实施地群众对投劳投工予以承诺,以保证淤地坝建设群众自筹资金的到位和落实。在项目施工前,在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进行协商取得支持的基础上,并对工程概况、施工安排等情况进行公示,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投标单位实行黑名单一票否决制,即对承包单位在建设期间存在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违规现象者,计入黑名单,在今后的水土保持工程招投标中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杜绝了工程施工单位违规建设行为。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投劳投工承诺制、工程项目公示制及施工单位黑名单一票否决制,确实是淤地坝建设的可靠保障。
  --明确产权,分级管理,是淤地坝发挥效益的重要依托
  在骨干坝的运行管理上,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县先后都制定了管护办法和细则,落实了管护责任,明确了产权、经营权与管护权。目前,全省对已竣工验收的大部分骨干坝的运行管理,都纳入了乡镇水利水保站的管理体系,乡镇水利部门利用骨干坝的蓄水功能对下游农田进行灌溉收取水费,既减轻当地水利部门管理负担,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淤地坝长期管理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多数县将淤地坝的管理纳入每年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百分制考核,保证了淤地坝运行管理的制度化。同时,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形式,把使用权、管护权、收益权下放到农村和农民手中,使骨干坝集人员、治理、管护、经营、效益于一体,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用好坝、管好坝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合理的政策,严格的管理,使工程在"治、管、用上有机结合,责、权、利相互统一",确保了骨干工程现有设施的安全和工程岁修资金来源,做到了汛期有人管,险情有人报,保障了全省骨干工程建成后的安全运行。
  中小型淤地坝由当地村委会负责运行管理,按照淤积年限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管护合同,明确责任和报酬。在坝地没有形成前,农户利用水面养鸭和养鱼收入归农户所有,水费收入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按三七分分成(农户三,村委会七)。坝地形成后,由村委会与管护农户再次对坝地进行承包,在承包中优先考虑管护农户,承包期一般确定为30年。每亩坝地的承包全为40~60元之间,按质作价,承包费村委会统一收取,留60%纳入村委会管理基金,其余上缴乡镇水利水保站,存入专户,用于全乡镇的水利水保工程的维修和管护。对个别效益条件好的中小型淤地坝,也对个人或集体进行拍卖、承包、租赁,以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坝的积极性,各地县政府、水务局还积极鼓励、倡导群众包坝、买坝,综合治理、管护、经营淤地坝,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人们开发建设沟坝地,发展坝系农业,充分利用水面发展养殖业,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淤地坝的运行管护中真正得到实惠。并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给予技术上支持和资金上扶持,较好地做到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有效地扭转了过去"治、管、用分离,责、权、利不统一"、"建坝有人问,坝成无人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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