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马建才 张文聪) 作为我国水利三大“亮点工程”之一的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工程,自2003年启动实施以来,在水利部、黄委会及上中游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下,在黄土高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项目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认真总结交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解决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建设与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2006年1月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西安组织召开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共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的发展大计。来自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黄委会水土保持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及青海、甘肃、宁夏、内蒙、陕西、山西、河南七省(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处、办)等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技术骨干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管理办公室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实施进展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近年来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实践,针对前期可研初设、工程投资标准、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资金配套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与交流,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及改进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淤地坝建设的成效,淤地坝建设3年来,黄土高原地区各级政府和技术部门,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前期工作;在制度建设上,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在机制创新上,都能结合各自的建设实际,在三项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等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在建设规模上,由以前每年的100多座,发展到了目前每年的1000多座;在工程效益上,目前完成的2000多座淤地坝已在黄土高原地区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旧坝配套建设重点明确,效益突出;在对淤地坝建设的认识上,由于效益显著,深受地方政府和老百姓的欢迎;在社会影响上,由于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淤地坝这一“亮点工程”的社会影响与日俱增,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而且也赢得了国家的稳定投入,为进一步开创淤地坝建设新局面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亟待制定和出台;二是由于认识水平的差异,各地的淤地坝建设发展尚不平衡,一些地方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近期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工作四个确保两个坚持:一是扎实抓好前期工作,确保规划设计科学合理;二是认真抓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三是严格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四是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位;五是坚持多渠筹集资金,保证地方配套资金的足额落实;六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建设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要求各省区在今后的实施管理中,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工作,为面上的水土保持管理积累经验,提供典范。
最后,会议将形成纪要下发各省区贯彻落实。黄委水土保持局副局长熊维新,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局长周月鲁、副局长陈伯让等分别在会议上进行了重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