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目标确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对流域“十一五”期间的水土保持勾绘了发展蓝图,确定了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实现的水土保持目标是: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万平方公里,开展生态修复面积9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0%以上。560万人实现小水电代燃料。
其工作重点是:抓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着力推动以两大生态脆弱区(长江源头、西南石漠化地区)、两大产沙区(金沙江、嘉陵江)、两大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两大湖区(洞庭湖、鄱阳湖)为重点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作。启动西南诸河、汉江上游秦岭南麓、赣江、湘江上游等地区生态自我修复工程,完成封育保护面积5万平方公里。以三峡库区和金沙江下游为重点区域,以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争取在长江源头区等区域初步建设10个流域直属的水土保持地面监测综合站点,建成100个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