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地坝建设成河南水土保持切入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淤地坝建设任务相对较少的河南省,黄土高原地区总面积2.7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75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64.3%;涉及洛阳、三门峡、郑州、济源和焦作5个市的23个县(市、区),是该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该区沟壑纵横,土壤贫瘠,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为了改变当地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长期以来,当地群众自发修建淤地坝的热情也十分高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由该区群众自发修建的淤地坝就达3727座,其中大型淤地坝115座,中型坝566座,小型坝3046座,总库容5.7亿m3。已拦泥沙11.49亿m3,淤成坝地6160 hm2。淤地坝以坝代路及蓄水灌溉、滞洪减灾、拦沙淤地的作用不仅使当地群众得到了很多实惠,而且也有效地减少了入黄泥沙。实践证明,淤地坝建设已成了河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切入点。
特别是,自2003年水利部把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列为中国水利三大“亮点工程”之一启动实施以来,受到了该省黄土高原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欢迎。三年来,在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在项目区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先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完成了《河南省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规划》,编制完成了15条小流域坝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其中灵宝市老天沟、嵩县腾王沟、济源市砚瓦河、偃师市浏涧河、巩义市沙沟河等5条坝系通过了流域机构的审查批复。计划建设规模为191座淤地坝,其中骨干坝34座,中型坝63座,小型坝94座。目前5个小流域坝系单坝初步设计已全部完成,先期下达建设任务65座,开工建设57座,竣工42座。而且工程设计标准、建设规模和质量较以往都有显著提高。此外,灵宝市老天沟、嵩县腾王沟等2条小流域坝系还得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沿黄三门峡、洛阳、郑州等一些地方正在利用水土保持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出让淤地坝等水保工程使用权和放开工程建设权,建管结合等办法,形成了一套治理有权、管护有责、开发有利、产权更加明晰,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工程建设资金不足和建后管理问题,并在淤地坝工程充分发挥滞洪、拦泥、淤地、增产和增收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黄河特色的水土保持新路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落实责任,为淤地坝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以小流域为单元建设淤地坝坝系则,是一个投入多、规模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大中小淤地坝相互配合、科学组织施工等技术问题,还涉及淹没耕地调整、群众搬迁等社会问题,处理不好将影响坝系工程的建设。为确保小流域坝系的顺利实施,河南省在五个小流域坝系所在的县(市)均建立了领导机构(或指挥部),并由主管农业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在水利水保主管部门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施工督导、进度、质量控制、资料收集、工程验收管理;完成工程设计、施工放线、施工技术指导和设计变更;负责资金筹集、管理,按要求报账和工程决算等。所有办事机构均都抽调精兵强将3—5人,根据工程进度配合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此外,灵宝市为了调动广大群众建坝的积极性,还专门成立了 “灵宝市老天沟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管理局”,通过明确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规划、技术指导以及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把老天沟流域坝系工程被列入三门峡市、灵宝市当年重点工程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以积极支持,为淤地坝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不断创新,全面推行“五项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淤地坝的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年来,河南各地在坝系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通过工作上的不断创新,积极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已初见成效。
在项目法人制的落实上,通过明确水利局或水土保持工作站作为建设单位,局(站)长对工程负总责,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并签订责任合同,较好地落实了项目责任制。
在项目招投标制度上,各项目县认真贯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骨干坝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信息,举行公开招标会,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确定施工单位,为坝系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
在工程监理制上,按照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了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制。先后委托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按照“公正、独立、自主”和“三控制”原则严格进行工程监理。
在工程建设公示制上,主要是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任务、投资规模、群众投劳数量、建后管护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工程合同制管理上,通过严格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重点将骨干坝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小型淤地坝与镇水利站签订施工合同,以保证各项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扎扎实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工程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了把淤地坝建设项目实施好,各项目县都成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抽调了精干的技术人员,通过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对每个工程施工占地、取土、补(赔)偿、施工道路、水电等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并与乡、村签定建设协调等方面的协议,明确工程竣工后由乡、村承担工程的管护责任,以保证工程汛期安全和正常运行。同时,在工程实施前充分征求工程所在村、组及群众的意见,宣传淤地坝工程建设的作用,并在单坝坝址选择方面,争得了工程所在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施工前与工程所在村组签订建坝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资金管理,较好地为淤地坝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坝系工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资金设立专帐、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和挪用,实行中央资金报帐制。建设单位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设单位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在具体的实施上还制定了明确的坝系资金拨付程序:工程开工,先付10%预付资金,逐后按承包单位提交的完成工程,由监理确认后,填写工程支付证书,交甲方审核无误后,严格按合同规定给以拨付,较好地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五、明确管护责任,强化政府职能,确保了淤地坝建设安全运行
针对河南省降水比较充分,土壤侵蚀模数相对较低的特点,决定了该省大中型淤地坝(特别是骨干坝)的运行方式为前期以蓄水灌溉为主、兼顾滞洪、拦沙,后期以滞洪、缓洪、拦沙、合理利用坝地为主的实际情况,从工程建设初期,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就非常重视落实工程的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前期蓄水运行的大中型淤地坝要落实防汛责任,以县水利局及乡为主进行管理,不得下放到村,其它淤地坝要及时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各市县按照建、管、用、责、权、利相结合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采用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骨干坝、中型坝的运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工程受益村具体负责日常的运行管理工作。并按照责、权、利由市县水利局、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受益村三方签定合同,各负其责,保证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小型淤地坝由工程所在乡(镇)与受益村负责管理,水利局作为公证方,共同签定合同,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回收的资金设立专帐,专户储存,建立工程管护维修资金,用于本辖区淤地坝的运行维护、监测等。淤地坝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
另外,灵宝市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老天沟小流域坝系工程建成后,依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移交手续,中、小型淤地坝原则上交由工程所在地行政村管理,骨干淤地坝交由焦村镇政府管理,工程建成后新淤土地、形成水面等利益原则上由焦村镇政府安排土地所有权村、组、群众享用。水利部门应加强对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产权单位要搞好淤地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防汛工作。
由于工程建设质量有保证,管理措施跟得上,河南省2005年在发生日降水200—300mm百年一遇的强暴雨的情况下,不管是伊洛河项目区、还是小坝系新建的淤地坝均得以安全运行,较好地实现了建、管、用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