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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信息工作 推动水土保持事业发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统计信息是按照国家统计的法律和制度采集的、规范的、系统的信息,是把握经济社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重要基础。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陕西省广大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能,以反映水土保持领域情况、服务水土保持行政管理为主要任务,积极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推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取得的成绩
    (一)为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的统计数据、重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顺利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陕西省组织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发展情况普查,首次摸清了建国三十年来陕西省水土保持的发展情况,为制定水土保持计划、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近年来,收集整理的各类水土保持统计数据资料,以及根据形势需要建立的月报、季报制度,对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已成为国家开展新的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主要参考依据。与此同时,陕西省每年都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水土保持统计信息资料。
    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者们通过高效的工作,成为党和政府了解掌握水土保持事业情况的耳目、分析判断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形势的助手、进行水土保持事业科学决策的参谋,为社会各界了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的发展状况提供了渠道。
    (二)建立了水土保持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保证了统计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早在1984年陕西局就制定水土保持统计工作制度,规范了水土保持统计的组织管理、报表管理、数据资料搜集和使用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基本上形成了统计信息管理的有序工作格局。制定了水土保持统计工作评比办法,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从整体上推动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
    (三)水土保持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完善。统计调查所涉及的范围随水土保持内涵的增大而不断扩大,由初期的水土保持面上宏观统计,发展到目前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预防监督、“五荒”治理开发等统计;统计指标由少数指标,发展为系列的指标体系;调查方式由零碎的、临时性的、无规律的调查,发展为规范的报表制度和有固定周期的统计调查;统计手段也实现了由手工操作向应用现代电子技术的转变。
    (四)初步建立了协调与合作的联系网络。多年来,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已初步形成了工作互助、信息共享的合作机制。陕西局与省统计局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研究探讨、推动水土保持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省统计局每年定期向陕西局提供全省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资料,陕西局也为省统计局及时提供水土保持有关指标数据,实现了部门数据共享,资料共同开发利用。在加强横向联系的同时,省、市、县之间也紧密联系,召开统计座谈会、讨论会,开展调查与研究,加强上下之间的互动。
  (五)加强了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为推进水土保持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陕西局规划资金处设有专职统计人员。为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自80年代初开始,陕西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多方采取措施保证经费需求,提供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满足统计工作的基本需要。陕西省现行的统计报表全部实现了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省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也为统计工作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款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部分市县配置计算机,帮助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从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陕西省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不仅在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方法、统计报表制度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还用统计数据描绘出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发展状况和走向、趋势,为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一些县(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个别县(市)对统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统计意识淡薄。有些单位对统计任务落实不力,省上下发的统计报表一些地方迟迟不能按要求上报数据;还有的单位领导为追求“政绩”,妨碍统计人员依法进行独立统计。
  2、统计队伍不稳定,影响业务人员素质。统计工作多由业务、办公室人员兼职,人员变动频繁,基层统计人员有相当部分没有接受过统计业务培训,专业知识欠缺,存在对指标含义不理解、对统计规定不清楚、填报数据不严肃等问题。
  3、技术手段落后,发展不平衡。省市单位具备了网络条件,信息传输比较顺畅,但在县一级,信息化程度跟不上,影响全局工作。各县运用现代技术的情况也参差不齐,有的县统计已经达到直接由网络传输数据,而有的县仍然在使用软盘。因而形成水土保持统计信息的报送有纸报表、软盘上报、邮件上报、网络直报并存,给数据的填报和收集带来诸多不便。
  4、缺乏检查复核,影响数据质量。水土保持统计工作存在布置任务多,监督检查少的情况。有时因为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对上报数据缺少抽查、复核环节,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证。
5、报表制度体系不科学,没有建立起分层级的报表制度。长期以来,各市、县的水土保持统计调查都习惯于用省制定的报表制度,各层级很少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当地的报表制度,无法满足各层级的实际需要。
  6、有些指标统计口径不一,影响数据质量。 有些指标缺乏测算的技术手段,难于准确统计;有些统计指标口径不一、范围交叉,几个部门都在统计,由于统计起点、统计范围、统计渠道不一样,导致同一指标不同部门得出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给使用带来不便,基层统计人员对范围交叉问题也很难把握,影响了数据质量。
  7、统计调查方式单一,导致统计信息时效性较差。近年来,省上建立了季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但总的看,还是定期的基本统计多,不定期的专题调查少;全面调查多,抽样调查少。由于方式单一,导致统计信息的针对性不强,时效性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为提高水土保持统计信息服务水平,针对以上问题,就如何做好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谈一点建议,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
    (一)  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业务内容广,工作任务重,各市县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统计信息工作作为管理工作考核目标,强化省、市、县之间水土保持统计工作的层级指导监督关系,形成上下认识一致、目标一致、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把水土保持统计的制度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实施《水土保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管理;制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导基层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从数据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通过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水土保持统计工作法律化、程序化、标准化。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一是各地应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责任制,从制度上保证人员配备,满足统计信息工作的基本需要。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统计负责人,实施有效的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和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要建立分级负责的培训制度,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抓好统计人员的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统计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培养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统计工作。定期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养精通统计科学、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政策和管理的专门人才,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三)提高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的科学性,增强统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是要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形势和管理的实际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增加反映水土保持效益、监测、监理等方面的统计指标,根据各层级的不同需求,建立报表制度,对统计指标作适当的调整、充实和完善,以利于客观、全面地反映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更好地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服务。二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计信息采集的新模式,不断改进调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完善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普查、定期报表和不定期调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同时充分利用行政管理信息、科研单位的调查资料,形成丰富稳定、多样便捷的数据采集渠道。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重大信息调查报告制度,及时反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建立一套适应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制度,科学、高效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统计调查工作。 三是要提高统计信息的准确性。通过提高队伍素质、科学设置制度方法、加强数据核查等多种综合措施,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四是要增强统计的时效性。在科学设置统计制度方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统计的信息化,提高时效性和信息开发利用程度。大力加强以信息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快速传输通道和信息统一发布平台,集中水土保持部门的统计信息资源,形成方便快捷的下载、上报和查询模式。通过信息化,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统计工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同时向各有关部门提供共享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使用价值,增强统计的时效性。
    (四)主动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强与统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尽可能减少重复统计,建立和完善互为补充、协调高效的统计协作机制。建立水土保持统计信息平台,各类统计资料按规定及时纳入统计信息共享基础库,形成统计信息互通渠道,实现各环节统计信息共享,提高信息交换和使用的效率。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抓住重点环节,解决影响协作的突出问题,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达到数据不漏报、不缺报。另一方面要提高服务意识。水土保持统计既要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也要为各部门服务,还要为全社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要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落实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
    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提高统计法律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数据审核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管,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严肃性,规避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的检查,对重点和敏感数据进行定时与不定时的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建立监督考核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单位职工和公众参与统计监督的积极性。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王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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