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部署汛期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确保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安全渡汛,在汛期来临前,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度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汛前检查的通知》(水土监函[2006]8号),对汛前检查进行了具体部署。汛前检查后,对汛前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近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目前流域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预警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监测站点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的防灾避灾意识,精心准备、严谨科学、如履薄冰地完成好汛期观测和预警预报工作,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负责,站点预警,以点带面,群测群防”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确保安全度汛。预警系统涉及的县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尽快划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告。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心监测,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随测、随记、随分析和及时传递信息,发生漏报、误报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各县水保局和各站点要利用各种方式和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滑坡泥石流的突发性、灾害的严重性和搞好预警减灾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灾预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落实群防措施,强化群测群防。各县要按照《县级群测群防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全县的群测群防工作。特别是群测群防重点县,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机制,逐点落实监测措施与避险方案,落实看守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防灾减灾的作用,提高防灾减灾效益。
5、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级业务水平主管部门和预警站要把信息反馈、资料上报列入各站点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评比。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畅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