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长江流域治理水土流失加强 生态恢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年来,长江流域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多平方公里。
  长期以来,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长江上中游山丘地区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1991年我国颁布实施《水土保持法》以来,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得到加强,生态得以部分修复。
  通过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工程,水土流失较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四大片”的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超过三分之一,治理区林草覆盖率提高20%,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同时,以长江源头和南水北调水源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也顺利启动,水保预防保护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介绍,目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已基本建成,共设立了153个监测机构,共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176个。
  作者:郭嘉轩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