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锦至渠县输气管道连接工程(四川段)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水利厅于2006年6月28日在成都市组织召开了屏锦至渠县输气管道连接工程(四川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
验收组在检查核实、听取汇报、审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综合评议认为,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重视,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资金,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有效的保证了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治理,工程的绝大部分开挖、填筑扰动面及弃土场、临时占地等得到了及时整治,采取了拦挡、排水、护坡、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较好地控制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可以投入运行。
同时,验收组提出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后,应进一步健全管护制度,加强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其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