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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加紧完成2007年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寇俊峰)按照水利部及黄委会关于“凡列入2007年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议计划的在建和拟建项目,必须于2006年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否则将不予安排投资”的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积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不同的专业工作组,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开展2007年度有关水土保持项目的前期工作。截至7月底,已先后完成10余个水土保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任务书编制和初审工作。
  对于流域各省区所承担的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续建和新上50多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并向各省(区)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工作进度安排,以确保前期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鉴于本次前期工作,直接关系到黄河流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多项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能否继续顺利开展,关系到流域机构水土保持职能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可谓责任十分重大。为此,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局长周月鲁于7月初就专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并明确由高健翎副局长牵头,组织规划计划处、国科处、治理处、预防监督处、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局、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及局属西峰、绥德、天水三个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站,按照上级要求逐一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责任,并确保工作质量,及时反馈工作进度情况。
  同时,局长专题会议上还对完成2007年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求各个专题工作组,要集中力量按时完成各项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8月20日前上报黄委。同时,积极组织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按程序完成有关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上报或审批工作。
  二是要求各个专题工作组,要把任务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和时间要求,对不能按时编制和上报前期成果,或因前期文件编制质量差,不符合审查条件或不能及时通过专家审查,造成委相关重点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是要采取一切有力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还要注重对各项前期工作的过程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四是要求各个专题工作组,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报前期成果的项目,要及时向上级反馈。
  目前,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实施的10多个前期项目中,已有三个项目任务书和2个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的专家初审,并按要求提前上报黄委;另有三个项目任务书已通过专家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并于8月10日前上报;其余项目正在抓紧进行,并将于8月10日前组织专家审查,以便确保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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