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继续开展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河源区素有黄河“水塔”之称,保护好源区的生态环境,增强其“造血”功能,对于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方针,不断强化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人为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遏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2001年9月,黄委启动实施了为期5年的“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建设(一期)。
经过青海、四川2省的5州、15县等各级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5年认真工作,初步形成了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大大提高了广大农牧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新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黄河源区生态环境,巩固和扩大一期工程建设成果,促进当地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持黄河健康生命,黄委决定正式开展为期5年(2006-2010年)的黄河源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二期工程建设。
二期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坚持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为宗旨,以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为核心,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监测,加强宣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为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有效遏制选矿生态退化,促进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期工程建设把生态修复、监测、监督管理和宣传等工作作为重点建设内容。经过5年的建设,将探索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与生产建设相协调的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起源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得到完善,并开展封育面积10700多平方公里。
刘景发 (黄委水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