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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初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一期)自2001年启动以来,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青海省水利厅的共同努力下,五年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长江源头区在青海省境内面积15.97万km2。近年来,长江源头区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现,草地退化、沙化,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据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普查结果,全流域土壤侵蚀面积5万km2,占境内流域面积的31.3 %,年平均输沙量1613亿吨。这不仅严重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存发展,而且直接威胁到长江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开展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保护好长江源头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十分必要。2001年9月,长江水利委员会启动实施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一期)。工程的实施,一举改变了源头区水土保持机构、人员空白的局面,三州一市八县全部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共任命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88人,举办了各类水土保持培训班,共培训水土保持监督人员147人次,发布了源头区禁牧令、“青海省长江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三区”公告等,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和法规体系,配备了交通工具和办公等必要的执法取证设备;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工程把宣传放在首位,印发了汉藏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中小学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材等,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项目区群众和社会对水土保持有了初步认识;监督执法工作起步,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41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36起,征收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87万元,通过执法检查和查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重点在玉树县、称多县、格尔木市等地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示范面积7024km2,效果明显。
 
 
草地退化、沙化,水土流失问题日显。
 
 
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
 
 
长江源头水保工程启动,长江委主任蔡其华亲自为源头水保执法队伍授旗。
 
 
2004年6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曾大林副司长等一行到长江源头检查指导预防保护工程建设(玉树县)。
 
 
强化宣传,增强源头区人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格尔木市)。
 
 
开展生态修复试点示范(称多县)。
 
 
围栏育草,效果显著(玉树县)。
 
 
格尔木市、曲麻莱县、治多县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金矿开采区进行水土保持恢复治理(扎多金矿)。
 
 
定点进行水土保持效果监测(格尔木)。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张小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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