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克拉2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地面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11月9日,由黄河水土保持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监督人员组成的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阿克苏水利局、拜城县水利局、库车县水利局等单位,对克拉2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地面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以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该项目属西气东输系统工程的主力气田,也是至关重要的源头工程。项目位于拜城县、库车县、轮台县境内,工程总投资51亿元,水土保持工程批复概算投资为2108.2万元。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认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能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依照方案对站场进行有效防护等,收到了较好的防治效果。但与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相距甚远。督查组针对问题提出了明确且严厉的整改要求。同时强调,建设单位要对照方案抓紧落实和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地方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协助与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促进气田开发与水土保持的协调发展。
(杜亚娟 杜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