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竟平:“长治”工程建设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12月9日讯,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17年来,“长治”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今后一个时期,“长治”工程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已经明确,“十一五”期间,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又快又好地推进 “长治”工程建设。
鄂竟平副部长说,作为我国最早实施的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之一,17年来,“长治”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长治”工程的实施也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借鉴作用,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鄂竟平副部长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创工程建设新局面,是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全国范围来评价,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仍很严重,因此,各地应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长江上中游的水土保持工作。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管力度,遏制新的水土流失。各级水利部门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人与自然和谐的高度,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管力度,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大对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加强同相关行业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活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第二,进一步抓好以“长治”工程为龙头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管理要求,进一步实施好“长治”工程。首先要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检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其次是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优先安排梯田、坡面水系、水源等建设内容,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增产增收创造条件,使群众能够从生态建设中得到实惠。三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四是巩固工程治理成果,明晰产权,责任到户,强化管护,确保治理一片、巩固一片、见效一片。
第三,进一步发挥长江流域水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在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充分利用长江上游水热资源优势,把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作为“长治”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要积极辅助必要的人工促进措施,把人工治理同生态自我修复结合起来。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高效利用水土资源,增加群众收入,为生态修复创造条件。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对于粮食、水果的主产区,应尽可能地进行人工治理,提高产出水平;对于远山、陡坡等生态用地,应尽可能封禁起来,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减轻水土流失。凡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都应出台禁牧令,凡是治理过的小流域,要严格禁止陡坡开垦。
第四,进一步发挥各级水保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必须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综合手段予以推进。希望各级水保委员会能够进一步加强领导,发挥协调作用,借助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按照“水保搭台,政府导演,部门唱戏,全社会参与”的方式,明确各部门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职责,集中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当好政府参谋,做好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长治”工程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生态工程,必须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为主体,民办公助,滚动发展的机制,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力量。工程建设要坚持参与式管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变“要我治”为“我要治”。要在巩固和发展户包、租赁、拍卖的基础上,按照“谁治理、谁所有、谁受益”以及兼顾社会公平的原则,完善有关激励机制,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支持大户治理和其他社会成分参与治理开发。同时,希望各地积极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探索和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拓宽水土保持投入渠道,加大水土保持投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