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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全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45个,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水利部强化监管,规范技术评审,开展教育培训,公开便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再上新台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部全年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5个,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80亿元, 涉及防治责任范围4600平方公里,分别比2005年增长13%、26%和29%,预计可减少人为水土流失1亿多吨。
  2006年,按照国务院年初提出的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要求,水利部与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严控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特别是对电力、煤炭、煤化工、电解铝等建设项目,做到没有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有关文件,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和审批。一年来,水利部要求国电新泰电厂一期工程等19项不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的建设项目补充相关文件后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与此同时,我部将规模虽大但水土流失问题相对较轻的项目委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提高效率,调动地方积极性,全年共将12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委托江苏、山西、湖南、山东等省审查审批,并要求水保中心和流域机构参加技术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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