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农村扶贫之根本措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农村贫困问题一直是中央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水利部门的社会职责之一。水利部、长江委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水利扶贫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利部定点扶贫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从多年的实际工作看,水土保持作为水利扶贫的措施之一,实现了对贫困农民的真正扶贫,从根本上增强了贫困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是一项农村扶贫的最有效途径。
以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长治”工程)为例,项目建设注重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合理配置,把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放在首位。首先是改造坡耕地,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基本农田,解决了群众的吃饭问题;其次是发展经济林果,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林果基地,解决了群众的用钱问题;第三是大量营造水土保持林草,扶助建设节柴灶、沼气池等项目,解决了群众的燃料问题。 “长治”工程17年来,已在长江上中游的10个省(市)197个县(市、区)内实施了七期、5000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9万平方公里,治理区坡耕地减少近80%,林地面积增加40%,群众收入水平比治理前提高了30%。治理区人均产粮由治理前的376公斤提高到530公斤,累计增产粮食59亿公斤,治理区粮食总产比治理前增产26.6%,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了1000多万群众的温饱问题。据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对长江上中游10 省(市)10个县(市、区)自然、区位条件相当的10对小流域典型对比调查显示,"长治"工程治理达标的小流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49元,比未治理的小流域多1658元,高出47.7%。因此,农村扶贫一定要从增强农民自身发展的造血功能入手,做到措施可行有效,扶贫效果长远,脱贫致富彻底。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张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