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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特色鲜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水利部治水新思路,积极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新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新成绩。

   一、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据流域各省(区)初步统计,2006年全流域共开展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24万km2。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40822hm2,营造乔木林181666hm2,灌木林296517hm2,经济林135114hm2,人工种草220594hm2,实施封禁治理263309hm2,竣工验收淤地坝561座,其中骨干坝118座,中小型坝443座,建成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8552座(处)。

    二、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主要特点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为保障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各省(区)主管部门以质量为重点,以效益中心,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顺利实施。
    山西省水利厅主管领导多次到项目建设区检查指导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工程顺利实施。大宁县政府专题安排项目建设工作,落实主要领导包片,主管领导包乡,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群众积极,各项水土保持工作进展顺利。宁夏彭阳、原州两县(区)委、政府领导经常深入治理现场检查指导,解决治理中的难点问题,为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任务包干,使治理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施工有安排,中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验收,从而为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甘肃省各项目都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组织,认真落实责任,将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严格兑现奖罚,确保了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河南省为确保小流域坝系的顺利实施,要求项目所在县必须加强领导,落实建设单位,十个小流域坝系所在县(市)均建立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由于各级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周密安排、认真部署,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
    2、建立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为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各省区都注重制度建设,根据水保生态建设的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推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工程建设日益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山西省为确保淤地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工程安全事故与洪水险情灾情的应急处置,制定出台了《山西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安全事故与险情灾情应急预案》。陕西省水利厅和陕西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以规范全省淤地坝工程的验收工作。甘肃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验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淤地坝验收各环节的验收内容、依据、程序和质量标准等,使淤地坝的验收工作在尺度、标准、格式、内容等方面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宁夏出台了《彭阳县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和淤地坝综合管理、施工质量评分办法》和相关的评分表,工程建设单位每次下工地检查工程施工时依照此《办法》对施工单位进行打分,对于低于70分的工程不予验收,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工程施工管理,增强了施工企业的责任意识、工程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青海省湟中、乐都两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颁发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管护办法》、《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封禁区管护乡规民约》、《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管护人员职责及管理办法》和《生态修复试点封禁区管护奖罚办法》。宁夏西吉县先后出台了《西吉县实施水土保持法细则》,《西吉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规划》,《西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县实行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殖的通知》,全县上下像抓计划生育一样抓生态修复工作,对乡(镇)禁牧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和年度考核制。
    3、积极探索建设精品示范工程
    流域各地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出台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推广科技成果,建立典型样板,带动了整个项目区建设速度、质量标准和规模的提高,使工程建设的实施效果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宁夏、陕西、山西等省(区)抓住退耕还林(草)等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优先安排在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项目区,加强统筹协调,较好地解决了项目区坡面治理资金短缺问题,确保了林草建设任务完成。山西省汾西县结合全县实行产品税收统征,将水资源补偿和育林资金等生态补偿资金纳入统征范畴,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流域治理和骨干坝建设。项目在实施中本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治理目标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成了一批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的精品示范工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如昕水河临汾项目区隰县卫家峪小流域按照“夯实基础抓配套、调整结构兴产业、注重效益创精品”的治理思路,基本形成了“梁峁防护林戴帽,坡面梯田缠腰,沟坡乔灌草封育,沟道坝地锁沟”的治理格局。青海西宁项目区造林中推广应用了FA旱地龙、根宝、保水剂、ABT生根粉等抗旱新产品,提高了苗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建成一批造林保存率在80%以上的小流域。齐家川示范区在项目建设中不断强化精品意识、示范意识,建成了陈户、东沟梯田示范点,南小河万亩常青树示范点,崔沟径流高效利用示范村,凤凰山、白杨山200 hm2规模的造林点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工程。河南省陕县张村沟小流域在坡改梯中,采用黑矾熟化技术,加速了土壤熟化,经济效益显著。青海省大通县景阳沟流域等12条小流域坝系示范工程,开展了小流域坝系沟道水沙变化、坝系淤积和侵蚀动态、工程安全状况、坝系建设效益等研究,为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价坝系建设效果提供了第一手数据。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预防监督工作
    一年来,黄河流域各级部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个中心,全面、稳步推进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为全面贯彻执行水保法、保障综合治理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各地结合本省(区)实际,对配套法规中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地方水土保持配套法规更贴近实际,操作性更强。青海省完成了《实施(水土保持法)细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办法》、《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全流域有388个县(市、区、旗)组建了执法机构,配备了专职及兼职人员达4250人,基本形成了流域机构、省(区)、地(市)、县(旗)完整的执法体系。宁夏、内蒙古、山西等省区水利部门与发改委、国土、电力、煤炭、交通、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大力配合,各负其责,分别把关,形成了共同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新局面。四是行业内部上下联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年来,各省(区))深入基层,协助地、县级监督部门抓大案要案,流域机构受水利部委托,联合各省区,统一行动、整体配合,跨省区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力度增强,如甘肃对兰武二线铁路、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等120多个建设项目累计进行了 1082(项)次执法检查,彰显了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的社会形象。
    5精心策划,加大宣传力度
    2006年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也是人民治黄60周年,黄委积极组织实施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在《中国水利报》和《黄河报》等报刊杂志,以及“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和黄河网等网络媒体实施系列专题报道,在水利部和黄委机关分别开展“黄河流域水土保持60年成就展”进行集中宣传,扩大了影响,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在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力度。甘肃省专门以甘水保[2006]52号和72号文件,对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及《水土保持法》颁布“十五”周年宣传纪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庆阳市在庆阳电视台新闻节目开办了《庆阳水保》专栏,播出反映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新闻稿件40余篇,还在当地的繁华街道布置了“水土保持宣传一条街”,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青海西宁和互助一期重点支流治理项目区根据黄委对验收宣传工作的要求,集中精力加大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无论在层面上、质量上、数量上均有较大突破,在省电视台报导5次,在青海广播电台宣传2次、市电视台报导2次,在县电视台报导6次,在省水利厅网上发表近百篇信息,增强了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山西昕水河流域临汾项目区为了准备竣工验收工作,在省电视台报道了《贫穷山区的探索》,反映了该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陕西省始终把水保宣传工作放在首位,纳入全年水保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当作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散发宣传材料近28万份,制作户外大型宣传牌18块,书写各类宣传标语2万多条,展出宣传版面1500多块,参与宣传的人员近8000人。

(黄委会水土保持局 肖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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