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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重点治理工程 “十一五”开局良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流域重点防治区各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积极推进流域重点工程健康发展,2006年,“长治”工程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8.7km2;国家农发资金水保实施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71.0 km2;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土保持实施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93.5km2。重点工程的实施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实现了“十一五”流域重点治理良好开局。 2006年流域重点工程建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工程进展的势头良好
    在1989年开始实施的“长治”工程,继续沿着快速、健康的轨道创新发展。各级不断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把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各重点治理县及时调整和充实了“长治”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制定过硬的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把“长治”工程建设任务同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考核结合起来。四川省人民政府为了增强各级政府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了省政府单项目标管理,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核方式,继续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了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的十件实事目标之一。四川省凉山州委、州政府始终把“长治”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政府单项责任目标,每年按时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并要求各县(市)年初有安排,半年有目标执行情况报告,年终有目标执行情况总结。同时,州财政年年提前配套150万元资金,为 “长治”工程提前动工创造条件。项目区各县在国家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提早安排,不等不靠早开工。各省根据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年度预计划任务安排,及时将防治任务下达到项目区各县,各重点县在前期工作结束之后,迅速召开动员大会,早安排、早部署。陕西省重点防治县制定了“抓三早”促“三落实”(计划任务早下达促任务落实、劳力早发动促工程进度加快、技术人员早检查促工程质量提高)的工作计划,在国家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率先启动实施。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重点工程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大格局之中
    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各地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实现“两个可持续”为核心,努力打造“民心 ”工程。一是工程建设中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群众意愿,推行群众参与式工程设计。各地在实施中,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着眼,从农民群众最迫切的事情入手,从最能见成效的事情做起,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群众愿不愿意、群众得不得利”作为衡量工程建设成败的一条重要标准。云南省沾益县在响坝河小流域实施过程中,依照小流域初步设计,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山、水、田、林、路等综合治理,带动了大坡乡大坡村的新农村建设,不仅治理了水土流失,还美化了村容村貌,形成了一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和谐新农村。二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为建设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甘肃省文县在工程建设中,以改造坡耕地为重点,每年以2万亩的梯田建设速度推进,并以小水利建设为保证,全面配套植物护埂和田间道路,调整种植结构,改单一农作种植为多种经营开发,现在梯田亩均产值净增600元,比坡耕地提高了2-3倍。贵州省遵义县在实施中,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以“六改一路子”(改水、改土、改路、改厕、改灶、改环境等六改,一路子就是帮助群众寻找一条致富增收的路子)为工作方式,大力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在改水方面,通过规范坡面水系和塘堰整治、溪沟整治、沟渠治理以及在无泉眼地区建小水池、小水窖,进行雨水集蓄利用,鼓励有条件的群众集美化庭院和水资源集蓄利用于一体建庭院水池,改善治理区生产生活状况;在改土方面,通过坡改梯、建植物护埂、平整土地,改善土质,拓宽基本农田面积;在改路方面,通过修机耕道、作业便道、进寨路、连户路,改善群众耕作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在改灶方面,发动、指导和资助群众大力建设沼气池,大力发展“猪—沼­—果蔬”的产业模式等生态循环经济。同时还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修建治理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现象。曾是“山高坡陡石头多,漏水跑肥土脊薄,吃水要到三里外,秋来收成不满箩”的遵义县龙坝小流域经治理后,亩均产粮增加100公斤,亩均烤烟纯收入增加80元,人均畜牧年产值增加60元。如今“梯田梯土绕山转,水池耕道满田园,生产条件大改善,效益翻了好几番”就是当地村民在治理后的感慨。三是调整工程治理施工组织思路。为适应中央农村税费改革有关农村用工政策的调整,在全面推行工程施工合同制的基础上,“长治”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由过去以组织群众大会战为主进行工程建设,向就地就近,以村、户为主,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工,以及专业队施工等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转变。有效的保证了工程进度和治理质量,减轻了农民承担的义务工日负担。
    三、项目管理不断规范,制度更加健全,基础工作更扎实
     一年来,各地结合新一期“长治”工程调整、改革的思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制定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制度,依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项目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长治”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修改完善并颁发了《“长治”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明确了年度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检查评分方法,并将年度检查成果作为各省(市)下达年度防治任务及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四川省水利厅制定了《四川省水土保持苗木采购管理办法》,对水土保持苗木的采购原则、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品种引进、苗木检验、资金结算、监督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将2006年“长治”工程各项目县(区、市)名单及苗木采购资金在四川省水利信息网和四川省水土保持网上进行了公告,确保了阳光采购。二是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度。湖北省夷陵、利川、长阳、秭归等县(市、区)严格项目建设前和建设后公示制度,提高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工程建设前,把项目建设的目标、规模、国家补助资金、所需群众投工及投工数量向群众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在工程建设竣工后,将工程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及兑付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陕西省镇巴县采用张榜公布和广播的形式把“长治”工程建设的情况告知项目区的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社会反响良好。三是推行工程监理制。为推动“长治”工程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云南等8省(市)及部分地、县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长治”工程建设监理培训,通过培训大家统一和提高了对水保监理工作的认识,充实了水土保持监理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开展“长治”工程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多数重点治理县在“长治”工程监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工程监理。四是积极探索建后管护制。各地坚持建管并重,注重工程建后管理。湖北省积极探索出以下三种管护模式。“专职管护”模式:通过与流域乡镇签订责任状,将坡改梯工程的维护,经果林的除草、施肥、嫁接和苗木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个乡镇、村组和个人;“股份合作私营业主管护”模式:夷陵区引进私营业主,对封禁治理区进行管护,将治理成果作为股份融入经营管理之中,并由引进的私营业主负责治理区的后期管护,保证“长治”工程效益持续发挥;“大户租赁治理管护”模式:由大户负责项目区的开发治理和后期管护,每年从国家投资中给予一定的补助。五是加强资金管理。为了加强“长治”资金使用的管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在2005年委托审计咨询机构对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长治”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工作后,2006年继续对云南、贵州、湖北和重庆等4省(市)“长治”工程2002-2004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工作。各省(市)针对在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四、整合资金,强化质量,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在工程建设上,各地按照新时期创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协调退耕还林、种草养畜、节水灌溉、沼气建设、扶贫开发等相关生态建设项目,实施合成治理,增强了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力,提高了综合治理的示范带动效果。同时,根据各地水土流失的特点和规律,立足于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生物和农业耕作措施科学配置、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真正构建起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可持续维护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达到了治理一条小流域,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群众,改善一片生态环境的目的。贵州省毕节地区贵毕公路“长治”工程大示范区,已初步形成了由水保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分部门实施的“三统一分”生态建设管理体制和大示范、大推动、大发展的格局。云南省楚雄州以小流域为单元,大示范区为主线,以治理成果为基础,由点到面、以面连片,坚持大规模、大集中原则,因地制宜配置各项措施。从而使已治理的区域和正在治理的区域结合起来,把好的治理示范点和治理模式渗透其中,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更大规模的、更高层次的示范样板,推动区域化治理进程。(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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