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4个小流域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准批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 孙太旻)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经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近日黄委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公益盖小流域、达拉特旗纳林沟小流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匠川小流域、伊金霍洛旗格丑庙小流域坝系工程”等四个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最终经黄委主管部门复核、研究,获准批复。
批复意见明确指出: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减少黄河泥沙,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和《关于开展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有关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同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公益盖等4条小流域坝系建设。
批复意见同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公益盖、达拉特旗纳林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匠川、伊金霍洛旗格丑庙等4个小流域坝系可研报告基本符合黄委《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可作为下一步开展初步设计的依据。
对于工程建设范围:批复意见同意4个可研报告确定的准格尔旗公益盖小流域总面积27.12平方公里,新增骨干坝控制面积15.44平方公里。达拉特旗纳林沟小流域总面积96.23平方公里,新增骨干坝控制面积28.36平方公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匠川小流域总面积71.9平方公里,新增骨干坝控制面积15.88平方公里。伊金霍洛旗格丑庙小流域总面积46.09平方公里,新增骨干坝控制面积16.66平方公里。
对于工程建设规模:批复意见要求按照最终核定的4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规模实施。即:准格尔旗公益盖小流域坝系建设规模为:建设淤地坝4座,其中:新建骨干坝2座,加固骨干坝1座,新建中型坝1座。达拉特旗纳林沟小流域坝系建设规模为:建设淤地坝21座,其中:新建骨干坝8座,中型坝13座。配套开展综合治理面积1.32平方公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匠川小流域坝系建设规模为:建设淤地坝15座,其中:新建骨干坝5座,中型坝5座,小型坝5座。配套开展综合治理面积1.87平方公里。伊金霍洛旗格丑庙小流域坝系建设规模为:建设淤地坝14座,其中:新建骨干坝5座,中型坝9座。
对于工程投资,批复意见明确要求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淤地坝工程现行投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经黄委最终核定的4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估算投资额度执行,并认真做好地方资金配套的落实工作。
对于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批复意见明确指出:各项目建设旗(区)的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为小流域坝系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时,批复意见还明确指出工程建设期限为3年,骨干坝建设次序按照已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实施。
最后,批复意见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根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同时还对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是尽快将此批复意见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并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
二是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做好小流域坝系工程单坝初步设计和配套综合治理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加强骨干坝特别是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枢纽组成(是否设置泄洪设施)的分析论证,确保工程安全。
三是及时督促和组织完成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2007年6月底前完成这4条坝系的全部初步设计及审查审批。加强组织管理和协调,督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协调落实有关地方政府承诺的项目配套资金;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的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建设监理制,试行施工招投标制,骨干坝建设应全部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或协调机构;建设单位应及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四是搞好检查监督,加强动态管理。要按照水利部和黄委颁发的有关制度,强化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了解工程建设动态,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时向委报送项目建设动态和报表。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划、财务管理规定。
五是根据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上报的有关报表反映,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窟野河伊盟项目区(一期)涉及的准格尔和伊金霍洛两旗及伊金霍洛旗的尔林兔坝系,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工程建设任务仍未全部完成。请该局抓紧督促尽快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请督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准格尔旗、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旗等4旗(区)及时完成现有的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任务。对凡是未很好完成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和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任务的旗(区),本次所批复的坝系将暂缓列入年度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