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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步入新阶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长江流域各省(市)以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为重点,积极拓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快水保信息化基础建设,努力探索高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推进流域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将水土保持监测事业推向了新的高度。
  一是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初具规模。流域各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开展了二级监测站点建设,落实了人员编制,配备了监测设备,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目前,流域监测中心站和省(市)监测总站均已建成,已有监测机构153个,落实监测人员1300多名。
  二是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9个省(市)全面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并通过水利部初步验收。
  三是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蓬勃开展。自2000年以来,包括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水源区、嘉陵江流域、金沙江下游、洞庭湖水系在内的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水系大比例尺的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监测覆盖面积累计近70万km2,通过水利部验收的监测区域面积达31万km2。这些成果为完善流域水土流失本底数据库和制定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奠定了基础。溪落渡、瀑布沟水电站,遂渝、渝怀铁路,忠武输油管道等涉及水利、交通、能源、工矿企业各个领域的国家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也相继启动。目前,各级水土保持监测部门已经开展的各类监测项目近180个。
  四是长江流域各地水土保持公告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云南、贵州、甘肃、四川、重庆、陕西、湖北等省(市)都先后发布了全省(市)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五是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运转良好。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负责,站点预警,以点带面,群测群防”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详细制定预警预案,明确撤离地点,制定交通疏导、医疗救护、灾害防疫等方案。成功预报和有效处理滑坡、泥石流灾害险情10起, 488人幸免遇难,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10多万元,取得了明显的防灾减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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