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要求,黄委全面部署,精心安排,于近期全面启动了2007年度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早在2007年初,黄委就将水土保持督查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水利部要求,年内对流域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全面督查一遍,并对省批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2007年5月,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向流域各省(区)及有关开发建设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从5月中下旬开始展开全面督查。目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监督人员正在内蒙古开展督查工作。
按照水利部的安排,6月中下旬,黄委会将组织有关单位对甘肃、山西两省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为提高督查实效,本次督查的重点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变更、方案落实及竣工验收等方面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开发建设项目,涉及公路、铁路、输油管道、煤矿、电厂、水利工程等不同行业。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增强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提高其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积极性,加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个、实施一个、验收一个、见效一个。
黄委在组织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督查的同时,将对流域地方各级监督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水利部要求,对各自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年检档案和督查工作通报制度,加大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经济开发与水土保持协调发展。
(黄委水保局 牛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