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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验收组对湖北省2005年水土保持国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6月29日—7月1日,受水利部委托,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郭念森处长、陈健高工、高林高工组成验收组,分别对湖北省红安、蕲春、咸宁市水土保持国债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工程档案资料、听取多媒体汇报等,全面了解了三县市水土保持国债项目建设与管理情况。验收组认为三县市在2005年水土保持国债项目建设中,领导重视,宣传得力,工程建设质量较好、标准较高,基本上符合验收标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验收组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要争取地方支持,落实配套资金;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资金管理问题,严格实行报账制,完善支付手续,加强资金的监控力度,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管护,巩固治理成果,力争“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冈市、咸宁市水利局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陪同一起进行了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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