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遏制水土流失不出狠招儿不行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遏制水土流失非出狠招儿不行。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说,编报一个大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需要20多万元,但违法后法律规定的最高罚款额才1万元。处罚力度如此之轻,根本遏制不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据测算,我国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亟待治理的有近200万平方公里,按照现在的治理速度,还需约半个世纪才能实现初步治理一遍,任务非常艰巨。这还只是“旧账”。“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发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总面积6.16万平方公里,较“十五”期间实际发生的要增加11.5%,弃土弃渣总量达到100多亿吨。
然而,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忽视水土流失防治,对水土保持重审批轻实施、重项目建设轻水土流失防治,逃避水土保持法律责任,建设过程中随意违规乱砍乱挖、弃土弃渣。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干预水土保持执法,甚至充当违法项目的保护伞,通过各种形式违法免除开发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和义务。结果导致一些项目没有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目前,国家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为80%,地方项目则只有40%。
鄂竟平透露,为了发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调控作用,水利部近日出台了《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从严把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和审批工作,通知划定了13项水土保持政策的“红线”。如: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在大于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不批其水土保持方案;对违反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定,处于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项目不批其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过程中扰动强度大、植被破坏率高、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开发建设项目不批其水土保持方案。
鄂竟平说,水土保持方面的政策从来没有如此严格过。但如果法律不及时修改,很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先后有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尽快修订完善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已于2005年启动了修订工作,目前已列入立法计划。修改后的《水保法》将加大处罚力度,有望改变目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鄂竟平介绍说,《水保法》颁布以来,在水土保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水利部最新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万平方公里,每年可保持土壤15亿吨,增加蓄水能力250多亿立方米,增产粮食180亿公斤,1300多万水土流失区群众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许多农民走上了富裕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