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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宁夏水土保持联合督查系列报道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委联合督查组对兰—宁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本站讯(通讯员陈平张鉴 豆金彦)为了进一步加大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督察力度,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会同西峰治理监督局、宁夏自治区水利厅、银川市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07年7月6日对750KV兰州东—宁东输变电工程(宁夏段)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750KV兰州东—宁东输变电工程是国家750KV超高压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由750KV兰州东变电所扩建工程、750KV宁东变电所新建工程和750KV兰州东至宁东送电线路工程组成,线路全长379.0公里,由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区位于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地处我国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和重点监督区。
  督查组通过观看录象、察看部分现场、听取汇报并询问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后,认为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阶段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工程于2006年11月开工,工期一年。建设过程中,750KV宁东变电所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管理比较规范,采用了施工临时拦挡、砂砾石覆盖、洒水抑尘等防风蚀措施。但是,线路沿线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为了有效地防止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督查组对沿线建设单位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强调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履行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加强与沿线各省区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交流与配合,定期向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上报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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