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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翟李越 马建才)为了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通知》和黄委会《关于加强治黄重大宣传活动管理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流域水土保持和水行政管理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宣传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为全局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流域机构在协调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扩大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专门研究实施九项措施,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对水土保持和水行政管理重大宣传题材的驾驭能力
  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地区,该区严重的水土流失,是制约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造 成黄河复杂难治的根源。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黄河上中游水行政管理工作,事关黄河的治理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增强新闻敏感性以及对治黄重大宣传题材的驾驭能力,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水利部治水新思路、黄委治河新理念和战略部署上来。特别是在对治黄重大活动以及新理念、新探索的宣传报道中, 更要从全局工作的高度,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以便于社会受众更好地理解与支持流域机构的工作,从而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认真选题,超前策划,正确把握对外宣传的主基调和要点
  全局各级分管宣传的领导和宣传从业人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新时期宣传的规律,在组织宣传活动时,加大新闻策划的力度,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打好主动仗。要在吃透上级精神、认真调查研究并掌握第一手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前期策划和充分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好宣传的主基调和要点,尤其要抓住那些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辩证分析各种因素,统一口径,落实应对措施,及时化解不利因素的影响,大力弘扬主旋律。认真选题,超前策划,在策划方案实施前,要报请有关领导或部门审查,争取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从而提高宣传报道活动的效率。
  三是规范宣传程序,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理顺重要信息发布渠 道
  按照黄委《关于加强治黄重大活动宣传管理意见》中关于“委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都要明确各自的新闻发言人,统一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信息发布”的要求,逐步建立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发布重要信息的机制。该局将通过明确新闻发言人,强化宣传责任,进一步理顺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渠道。今后凡涉及淤地坝防汛、水行政管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动态监测、重点流域规划、工程监理、科学研究、示范推广等涉及全局重点工作或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原则上都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发布,不适于举办新闻发布会的也要实行新闻通稿制度。宣传部门要提前介入,提炼主题,采写通稿,经局领导或委托责任人审定后,向媒体统一发布。
  四是整合宣传资源,优化宣传网络结构,建立长效宣传机制
  在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宣传网络资源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宣传网络成员单位或部门,与局宣传部门组成全局的宣传中心组织,建立分工明确,交流便捷,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全局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行宣传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编发宣传要点或工作指南,及时指导、推动全局宣传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加强对宣传中心组成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有关通联会议和针对性的考察,参与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全面提升全局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网络通讯员队伍的建设,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宣传任务,加强人员培训。在宣传工作中,注重同上级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的交流与沟通,准确把握好宣传的“度”,实事求是,客观到位,与上级宣传口径保持一致。
  五是明确职责定位,实行宣传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
  局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局年度、季度宣传工作计划及要点,分解、下达各单位、部门年度宣传任务;联系各单位或部门的对外宣传,办理相关事项,调查了解各单位、部门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完成年度宣传任务;负责局属网站的管理,处理、编发各类宣传稿件,并向相关的报刊、网站推荐重要稿件;参与局重大宣传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实施;做好局宣传管理办法、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
  宣传部门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局办公室分管宣传的负责人,为全局宣传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与局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宣传工作决策和部署,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组织制定全局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要点,提交分管局长审定,重大宣传项目或活动方案提交局领导审定。同时,负责协调、指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宣传工作。
  宣传部门从业人员,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宣传工作的联系人,分工负责与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宣传工作动态,督促完成宣传任务,促进全局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局属各单位也要实行宣传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协调指导工作,促进本单位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是加强沟通,实行季度《宣传工作指南》制度,强化重点宣传的指导作用
  局办公室根据全局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和各阶段的宣传重点,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宣传计划,以及宣传网络成员所提出的宣传要求及工作变化实际,于每季度末提出下一季度的全局《宣传工作指南》,同时做好宣传网络成员的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和配合服务工作,以指导全局的宣传工作,保证各阶段宣传重点的落实。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将各自下一季度的宣传计划报局办宣传部门进行汇总分析,提炼主题。同时,要按照全局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和各季度宣传工作指南,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宣传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是实行宣传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宣传任务的全面完成
  局宣传部门每季度末将各单位、各部门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以督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开展有效宣传,全面完成宣传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的奖惩力度,按照局《新闻作品奖励办法》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半年兑现一次宣传奖励,年终严格宣传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局属单位也要建立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参照局《新闻作品奖励办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出台相应管理办法,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八是强化新闻稿件审核制度,有效提高新闻稿件质量
严格执行新闻稿件审核程序,实行新闻稿件首发负责制。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各单位、部门的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新闻稿件负完全责任。各类对外宣传稿件须经发稿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核认可,凡无领导签字认可的稿件,宣传部门有权拒绝发布。
  凡涉及上级领导对我局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检查指导等活动的稿件,须经局领导审核,确有必要的,送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审定;涉及全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和重要数据的稿件,须送局领导或由其委托的责任人审定,确保重要信息对外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
  九是建立舆情监测反馈机制,及时把握宣传动态
  要结合信息时代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舆情监测反馈机制。
  一是对于外部媒体发表的有关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上中游水行政管理的重大信息,要定期收集整理汇编,及时进行舆情调研和宣传效果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针对当前信息传播渠道众多的情况,要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有关黄河水土保持与水行政管理的严重错误报道或失实报道,及时与所发布信息的媒体交涉,要求其更正,必要时诉诸于法律手段,防止和消除不良的舆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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