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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对黄河黄丰、康杨两个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组织,青海省水土保持局、青海海东地区水保监督站以及循化县、水保监督站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07年7月10日,对黄河黄丰、康扬两个水电站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黄丰、康扬两个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境内的黄河干流上,是龙羊峡~刘家峡河段规划的第七、第十两座梯级电站,均由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黄丰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225MW,工程于2007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计划工期36个月。目前主要进行了施工营地建设、砼拌和系统建设以及部分导流明渠开挖等,处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康扬水电站工程装机容量284MW,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土建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毕,处于机电安装及收尾工作阶段。
    2005年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已经对康扬水电站工程进行了一次水土保持督查工作,本次是跟踪回访检查;黄丰水电站工程为首次督查项目。督查组根据两个水电站工程进展的不同情况,通过察看现场、听取汇报、询问座谈后,在肯定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黄丰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较为全面的具体督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注重水土保持工作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任务,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和发展;对康扬水电站工程项目,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收尾总结工作,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准备工作,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陈平安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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