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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委对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开展动态监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国家启动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开展为期五年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动态监测。该项目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水利部工作安排,松辽委承担松辽流域“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子项目。
  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区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根河市、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阿尔山市和科右前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县、塔河县和漠河县,共12个市(县、旗),项目区面积22.08万平方公里。项目工作内容是以“北京一号”遥感影像数据为主要数据源,收集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实施野外调查与室内解译,获取监测区域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和林缘线等现状信息,掌握预防保护区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措施数量、质量、分布和管理等现状情况,评价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预防保护效果、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
  为保证2007年度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按时、高质完成,松辽委成立了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牵头,多名技术骨干组成的项目组。编制完成了“2007年度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并通过了水利部审查。目前,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地形图、行政区划等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影像预处理、室内预判工作已经完成,划定了野外重点调查区域,确定了210个野外调查点,覆盖了项目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植被和解译难点区域。同时根据大兴安岭中低山地形特征,初步形成了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野外调查路线。根据预定计划,项目组人员将于7月末奔赴项目区实施野外调查工作,11月底之前完成遥感解译与验证工作,年底前编制完成成果图件和监测报告。
  2007年,国家启动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开展为期五年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动态监测。该项目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水利部工作安排,松辽委承担松辽流域“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子项目。
  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区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根河市、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阿尔山市和科右前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县、塔河县和漠河县,共12个市(县、旗),项目区面积22.08万平方公里。项目工作内容是以“北京一号”遥感影像数据为主要数据源,收集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实施野外调查与室内解译,获取监测区域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和林缘线等现状信息,掌握预防保护区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措施数量、质量、分布和管理等现状情况,评价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预防保护效果、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
  为保证2007年度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按时、高质完成,松辽委成立了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牵头,多名技术骨干组成的项目组。编制完成了“2007年度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并通过了水利部审查。目前,大兴安岭预防保护区地形图、行政区划等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影像预处理、室内预判工作已经完成,划定了野外重点调查区域,确定了210个野外调查点,覆盖了项目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植被和解译难点区域。同时根据大兴安岭中低山地形特征,初步形成了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野外调查路线。根据预定计划,项目组人员将于7月末奔赴项目区实施野外调查工作,11月底之前完成遥感解译与验证工作,年底前编制完成成果图件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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