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淤地坝建设上半年进展良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蒋钢)2007年5-6月,根据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淤地坝建设的动态管理,全面了解在建淤地坝的建设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防汛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我局组织有关省区对在建淤地坝的进展情况、防汛预案的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管理状况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在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截止2007年上半年,黄河流域青海、甘肃、宁夏、内蒙、陕西、山西、河南等七省区共有在建骨干坝462座,按项目划分,项目区(含重点支流、城郊、示范区项目)264座,小流域坝系154座,面上工程44座;按省区划分,青海59座,甘肃48座,宁夏22座,内蒙55座,陕西138座,山西93座,河南47座;按计划下达年份划分,2000年以前下达的工程31座,2001年下达的工程29座,2002年下达的工程29座,2003年下达的工程99座,2004年下达的工程138座,2005年下达的工程136座。
目前共有在建中小型淤地坝1861座,其中项目区1525座,小流域坝系336座。
截止2007年上半年,在建的462座骨干坝中,293座已完工待验,129座正在施工,40座未开工,计划汛后开工;1861座中小型淤地坝中,1604座已完工待验,152座正在施工,105座未开工,计划汛后开工。
通过检查,大部分工程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推行“三制”改革,骨干坝基本实行了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单位均派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从施工放线、清基削坡、铺土厚度、碾压方法、土壤干容重测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械等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多数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按照要求配备了专职质检人员,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理工程师对清基削坡、放水建筑物基础开挖、混凝土浇注、涵管安装等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对不合格或不按规范操作的工程,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直至达到设计标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此外,各地高度重视工程防汛工作,根据黄委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关于做好淤地坝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汛前均组织地市水利水保部门对在建淤地坝进行了专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进一步落实了在建工程的防汛责任。正在施工的淤地坝工程防汛工作均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承担,逐级签订了淤地坝防汛责任书,逐坝落实了防汛抢险预案,准备了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并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检查中未达到防汛坝高的部分工程,已要求相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工序,加大机械台班组合,尽快抢筑防汛断面,并加快放水建筑物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省区在下半年按照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单坝设计审批权限,抓紧开展完建淤地坝竣工验收工作,对目前尚未开工的淤地坝要督促建设单位作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汛后抓紧开工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