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局联合绥德局对307国道吴堡—子洲—靖边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李平 田博)为了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遏制开发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根据黄委“[2005]5号”文件精神,2007年8月16日—17日,晋陕蒙监督局联合绥德治理监督局,组织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吴堡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绥德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子洲水土保持监督站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察组,对307国道陕西境内吴堡—子洲—靖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307国道吴堡—子洲段高速公路全长68.1公里,项目总投资43.1亿元,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1204.2万元;子洲—靖边段高速公路全长120.48公里,项目总投资38.04亿元,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4207万元;上述两个高速公路工程属于国家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别由水利部和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批复。工程于2004年6月开工,计划2007年9月底竣工通车,在此之前,流域机构未曾对其进行过水土保持督察。
督察组在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和调查后,分别召开了督察组讨论会和座谈会。座谈会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汇报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对该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工作情况;督察组针对吴堡—子洲段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向黄河及无定河河谷和项目建设区附近沟道大量弃土弃渣,占用、损毁水土保持骨干坝和淤地坝的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和补偿治理或补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要求;同时,督察组要求两个项目的建设单位,限期清理零星弃土弃渣、限期完成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方案变更的设计和报批,限期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任务,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积极作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此外,督察组责成项目所在地市、县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促使本次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该项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目标的实现。